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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起 辣条河南地方标准将废止

发布日期:2019-08-09 发布人: 原创 浏览次数:4822
【近日,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有关食品地方标准的公告(豫卫公告〔2019〕6号)表示,经研究,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《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品》(DB41 T 515-2007)。】

  本报讯 近日,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有关食品地方标准的公告(豫卫公告〔2019〕6号)表示,经研究,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《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品》(DB41/T 515-2007)。
 
  据了解,此前,网红产品辣条多次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过程中被认定为不合格,主要原因在于防腐剂山梨酸钾和脱氢乙酸的不规范使用。但不少企业表示,自家产品合法合规,是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来生产的。
 
  这有一定的历史渊源。
 
  作为一种网红食品,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,辣条并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,河南作为辣条的重要产地就制定了一个地方标准,即上文决定废止的标准。
 
  根据该标准,辣条添加剂的使用,可以参照糕点、膨化食品来执行,而糕点中是可以使用山梨酸钾和脱氢乙酸这两种防腐剂的。
 
  但其实早在2017年,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在回复某地方食药监局的请示时,明确把“调味面制品”归为“方便米面制品”管理。按照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,山梨酸钾和脱氢乙酸两种防腐剂是不允许添加使用的。
 
  这种标准上的冲突,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麻烦。
 
  近两年,辣条产业不断发展壮大,2016年市场销售额已达510亿元。为更好地促进辣条行业发展,2018年5月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》(征求意见稿)指出,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,明确了辣条归属于方便米面制品,让标准之争暂告一段落。
 
 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,之所以废除《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品》,是因为之前征求意见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》将很快投入使用,“可能10月就会投用”。